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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31浏览量:作者:

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社科大教字〔2024〕3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文学院制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免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张伯江

成员:李俊 沈健平 徐宇雷 冯丽娟 赵菁 徐浩 隗公顺 王越 于凡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为文学院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申请人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 申请人身心健康,因病休学的学生在复学之前不能申请推免。

5. 按照公共基础课(必修)、专业基础课(必修)、专业核心课(必修)范围计算平均学分绩点为标准,申请人推免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2(5 分制),或虽低于 3.2,但其推免绩点排名在专业前 40%(含)。

6.申请人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申请人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综合测评指标

文学院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活动三项指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是决定申请人是否取得推免资格的主要依据。

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活动三部分加权产生,每部分所占权重分别为80%、15%和5%。

具体测评办法遵照《实施办法》和《文学院推免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1.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请认真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成绩表(仅限必修课,须盖章)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交到本科楼512办公室。

2.评审和公示

文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完成评审后,将评审结果在文学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上报推荐人名单

文学院将推荐人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实施办法》。

文学院

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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