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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学院统一考试博士(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12浏览量:作者:


    一、复试录取办法

1. 本专业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外语初试成绩不低于59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专业课两科总分不低于125分。

2. 复试时间、方式

2023年5月18日下午14:00,现场复试

    地点: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1117会议室

3. 复试比例各专业125%

4. 复试名单按专业排名确定

5. 复试名单

姓名

考生编号

外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金*慧

145963100210012

71

85

83

239

崔*娟

145963100210001

59

91

89

239

郑*丽

145963100210015

72

81

84

237

李*娟

145963100210013

61

90

83

234

邢*耀

145963100210006

71

81

73

225

 

二、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对考生外国语水平、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外国语水平考查

复试阶段进行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考查形式为面试,由我系自行组织。

2.专业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考生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应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复试总成绩300分,18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笔试成绩(如含笔试)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均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包括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5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50分。

3. 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300分) 和复试成绩(总分300分)之和。

 

四、考生查询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2023年6月底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和文学院官网院上公布。

http://iel.cass.cn/

https://www.ucass.edu.cn/

五、其他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本年度统一招生名额3个,现增补儒学专项生招生计划名额1个,已在统招环节拟录取学生的导师,不再参与专项博士生的招生。

1.民文系电话:010-85195626

2.文学院招生咨询和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10-81360382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