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办法
1. 本专业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外语初试成绩不低于59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专业课两科总分不低于125分。
2. 复试时间、方式
2023年5月18日下午14:00,现场复试
地点: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1117会议室
3. 复试比例各专业125%
4. 复试名单按专业排名确定
5. 复试名单
姓名 |
考生编号 |
外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金*慧 |
145963100210012 |
71 |
85 |
83 |
239 |
崔*娟 |
145963100210001 |
59 |
91 |
89 |
239 |
郑*丽 |
145963100210015 |
72 |
81 |
84 |
237 |
李*娟 |
145963100210013 |
61 |
90 |
83 |
234 |
邢*耀 |
145963100210006 |
71 |
81 |
73 |
225 |
二、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对考生外国语水平、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外国语水平考查
复试阶段进行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考查形式为面试,由我系自行组织。
2.专业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考生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应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复试总成绩300分,18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笔试成绩(如含笔试)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均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包括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5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50分。
3. 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300分) 和复试成绩(总分300分)之和。
四、考生查询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2023年6月底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和文学院官网院上公布。
http://iel.cass.cn/
https://www.ucass.edu.cn/
五、其他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本年度统一招生名额3个,现增补儒学专项生招生计划名额1个,已在统招环节拟录取学生的导师,不再参与专项博士生的招生。
1.民文系电话:010-85195626
2.文学院招生咨询和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10-81360382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